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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纪委监委开展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19/06/28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6月27日上午,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该项活动的主要特点是活动时间长,参会范围广,而且案例典型,教育深刻。会议秩序良好,法纪效果凸显、社会效果突出。

此项活动在县纪委监委的精心组织下,从上午九点至中午两点持续五个小时,在县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大厅进行。活动分两个部分完成。一是组织现场旁听了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全过程;二是组织召开了警示教育主题培训会。参加这次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的有各乡镇(街道)、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乡镇长(主任)、纪委书记或分管领导、财管所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县财政局相关领导、县农经站负责人、部分村支部书记、县纪委监委六室的办案工作人员,共计147人参加了此次活动。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曹杰同志主持。

全体人员首先现场旁听了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旧县镇上桐堤村原支部书记范世贤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在场党员干部认真旁听了法庭调查、自由辩论、最后陈述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集中接受警示教育,不仅了解了涉案人员犯罪的全过程,也真切感受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重大危害。

 

在随后召开的警示教育主题培训会上,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雷霞同志从案件简况、主要案情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对范世贤随意管理和使用村集体资金、任意用权、个人侵占集体资金等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时任包村领导张建斌(现民政局救助站站长)、包片领导副镇长冯小成和乡干部王旭耀,时任村会计梁会林、监委会主任屈蛮子、出纳王茂贵等存在对该村账务管理和使用监管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等违纪问题。根据追责、问责有关规定和要求,县纪委监委和旧县镇党委给予责任追究和党内警告、政务记过、留党察看等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对范世贤涉嫌职务侵占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等情况进行了详细通报。

县农经站负责人贾海军同志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维护农村基层稳定》为主题,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及基本原则、我县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如何搞好农村财务管理三个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了财务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就如何贯彻落实农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村财乡管具体要求、集体财务审计监督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提出了具体措施。

县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人冯延宏同志作了题为《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的专题培训报告,结合近年来县人民法院查处的相关案例,指出了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主体固定、涉及扶贫领域突出、窝案串案、贪污犯罪四大特点;对村干部因法律观念淡薄、村务不公开、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发生职务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刻剖析;并从开展法律宣传、加强内外监督、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健全干部管理机制等方面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提出了具体措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敏同志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动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不断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政治生态四个方面,对全县当前农村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王敏指出,中央办公厅先后印发了《支部工作条例》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省委出台了贯彻《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八条措施”,市委县委也分别提出贯彻落实三个“条例”精神的具体意见,为洛川在新时代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方向。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曹杰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对照身边人、身边事时刻告诫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敲响警钟、筑牢防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是要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真正达到以案肃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效果,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除了警醒党员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更要提醒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三是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把庭审现场变成业务培训的实战课堂,健全了纪检监察机关同司法机关衔接机制,有效提升了自身执纪执法水平,增强了反腐败工作合力,为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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