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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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六起破坏营商环境、破坏生态环保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08/25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正风反腐,强力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六起破坏营商环境、破坏生态环保典型问题。现将相关案例通报如下:

1. 县恒鑫建材厂法人白东明(中共党员),2019520日,县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无培训教育记录资料,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529日县应急管理局处以该厂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县纪委给予白东明党内警告处分。

2. 老庙镇勿广荣村小兴组何德海(中共党员),2019623日,何德海、高阳村村民赵某以有纠纷为由阻挡老庙红宝果品冷藏公司苹果产业后整理项目正常施工,该公司法人报警后,老庙派出所接警进行了处理;76日,何德海、赵某又进行阻挡,并强行关闭正在施工的电源,该公司法人再次报警,派出所出警并处理;78号,何德海、赵恩亮在工地进口摆放车辆再次进行阻挡项目施工, 破坏了营商环境。老庙镇党委给予何德海党内警告处分。

3. 洛川清芳农用加油站法人李清芳(中共党员),2019515日,县安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时发现,清芳农用加油站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无培训教育记录资料,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64日,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加油站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县纪委给予李清芳党内警告处分。

4. 土基镇铁炉村党员冀安怀,2019年黄连河林业派出所巡逻时发现,其在自家玉米地燃烧玉米秸秆及杂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造成环境污染。814日,黄连河林业派出给予其3000元的行政处罚。土基镇党委给予冀安怀党内警告处分。

5. 永乡镇西安宫村村委会主任李德林,该村南沟畔边村民长期倾倒建筑、生活垃圾,形成了沟边及沟内表面积为1200平方米的垃圾堆,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要求该村进行限期整改。李德林身为村委会主任,工作不积极,对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思想麻痹应付,监管履职不到位。永乡镇党委给予李德林党内警告处分。

6. 菩堤乡曲西村村委会主任白荣昌(中共党员),在明知该村木炭烧制点手续不全,无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属“散乱污”企业的情况下,监管履职不力,且在造成污染后视而不见,违反了工作纪律。菩堤乡党委给予白荣昌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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